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笃尽孝思

本章节346字2023-12-11 14:30:50

笃尽孝思

家父佣工时,曾闻周姑祖丈言:『无论如何尽孝之人,当父母之 丧,未有以家产之半营丧葬者。』家父乃切记,私谓曰:『我当实行焉。』及曾祖父逝世,家父尽力践其言,凡散孝诵经扎彩等事,无不应有尽有。里党 皆以为不可,而家父毅然行之。曰:『祖父之亡,只一次。财产是人置的,有我生命,即可再置。贫何足畏?』及丧事毕,统计债务八百余吊(如今之八百元)。以素日颇有信用,故未致累人耳。若与家资较,债务已超过家资一倍矣。

父母丧葬,有厚薄之别,究之以中道为归。贫而不可效富,贱而不可仿贵,此当然之理也。家父对于此理,并未切实研究,惟以尽孝为宗旨,故一闻厚葬为孝,即印入脑筋。观其不畏贫苦,只知祖父之丧可当大事,心之纯诚,性之笃厚,为何如乎?『事父母,能竭其力』一语,当之洵[洵:xún,诚实,实在。]无愧色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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