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屡解弟困

本章节284字2023-12-11 14:33:12

屡解弟困

家叔行四,性嗜赌。每当输钱若干,不能自谋生活时,则与家父同居 (俗名『入伙』)。一年或二年后,则平分粮食及牲畜等而去。如是者数次。某年又因赌,贫不能自立。家父见其无颜自投,乃令他人转告之。他人曰:『汝吃亏数次,尚不觉乎?』家父曰:『既不能劝改其性质,又不能维持其生活,何以为兄乎?我但知为我之弟耳,不知吃亏也。』他人闻之,深为钦佩。

好善而恶恶,人之本性然也。但家庭间父子兄弟,不可责善。责善则离,离则不祥莫大焉。故谚云:『家庭间父子兄弟之亲,论情不论理。』家叔合伙,数次分居。入则空身而来,出则平分而去。一而再,再而三,家父不之较。非深明孝悌之道者,安能若是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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